一、负责起草学院报告、决议、规划、规章制度、工作计划和总结,起草或审核以学院(党委)名义上报、下发的文件,向全院发布通告、通知。二、负责校领导公务活动的协调安排;负责学校重大活动、重要事务的筹备、安排、组织协调。三、组织安排全院性党政会议,做好会议记录。督促、检查各部门执行会议决议情况。四、做好学院重大事情的调研和上情下达、下情上报工作。五、负责管理、使用学院及办公室印鉴、院长名章,负责各部门印章的刻制与注销,并对印鉴使用进行监督。